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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开展 “十一五”规划社会征文活动的启事
2005-02-22 16:26
  "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和实施好这一规划,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集思广益,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科学制订我国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商务部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决定联合开展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社会公开征文活动,面向全国从事商务实际工作、理论研究工作、大专院校的单位和个人,广泛征集研究论文和政策建议。

一、征文要求

  此次征文的主要内容是对未来5-10年我国商务工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发表观点,提出应采取的对策建议。要求观点鲜明,联系实际,重点突出,提倡创新;引用数据准确可靠,定性研究与定量分析结合;政策建议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征文未在国内刊物上发表过,文章字数不限。

二、征文参考主题(作者也可以自选相关的其他题目)

  (1)"十一五"期间我国商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2)"十一五"期间我国商务发展的趋势及预测。

  (3)按照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要求,开创商务工作新局面。

  (4)发展商务事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三农、就业、经济安全等)

  (5)"十一五"期间我国商务体制改革探讨。

  (6)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进程。

  (7)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8)加快实现从贸易大国到贸易强国转变。

  (9)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10)我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选择及对策。

  (11)我国参与WTO等多边组织的策略研究。

  (12)商务事业与我国区域协调发展。

  (13)加快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对策研究。

  (14)建立和完善我国商务工作信用体系。

三、征文评选

  商务部将成立由专家学者和部相关司局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征文进行评选。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对获奖文章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四、其他事项

  1、征文截止日期:2005年4月30日(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2、论文采用A4纸Word格式打印,引用的数据、观点和资料应注明来源。稿件一式两份分别邮寄至:商务部规划财务司(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邮编100731);商务部研究院科研处(北京市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邮编100710)。同时将电子版分别发至:liuhui@mofcom.gov.cn和lghmqy@163.com。

  3、务必写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详细的通讯地址及E-MAIL,并在信封左上角和电子版E-MAIL标题中注明"十一五规划征文"字样。

  4、征文联系人:刘 辉,65198613;范晓莹,64245742。



商务部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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