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经贸委提出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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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10 14:19 文章来源:山东省经贸委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山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把节能减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突破口,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开展,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省政府在建立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今年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和副厅级的节能办公室,建立起了畅通有效的工作体系。目前,全省有13个市成立了节能办公室,没有设立的市明确了承办单位,10个市成立了节能监察机构。制定实施了《山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及部门分工意见,强化了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对各市和重点企业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5户没有完成2006年度节能责任目标的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表彰奖励了一批节能先进企业和成果。
(二)着力调整经济结构,以结构调整发动节能减排。一是管住增量,严把项目准入关。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和《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暂行办法》等政策措施,上收了部分高耗能行业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上“两高”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执行能评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对未经能评、环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核准和备案。实施超耗能加价和差别电价政策,利用经济杠杆调控高耗能产业发展。今年前三季度,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7%,增幅同比回落4.5个百分点,国家重点调控的电力、煤炭、冶金投资分别下降32.8%、12.9%和36%。二是调整存量,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着力提高以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加快运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和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减少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今年上半年第三产业占比达到33.2%,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三是淘汰落后,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先后开展了铜冶炼、铅锌、铝冶炼、平板玻璃等项目清理,提出了防止高耗能行业盲目扩张的贯彻意见,重点抓了关停淘汰落后钢铁、水泥产能工作。截至目前,17户关闭淘汰钢铁企业已停产10户,转产3户,已淘汰280.6万吨钢和86万吨铁的落后产能,年底将全部关停拆除;已关停火电机组125台,容量91.1万千瓦。 “十一五”期间我省还将关停430万千瓦的小火电机组,淘汰3950万吨水泥、490万吨炼铁、791炼钢、430万吨焦化落后产能。
(三)加快研发推广先进技术,以科技进步拉动节能减排。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去年,省政府设立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另有7个市设立了市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今年,全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增加到21.33亿元。其中,省节能专项资金3亿元、污染减排专项资金8.1亿元,市县财政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0.23亿元。采取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支持企业对重大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推动节能技术改造。有19个项目列入国家节能技改投资计划,争取补助和奖励资金1.18亿元。省节能专项资金支持了90个重大节能项目。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大力研发推广先进节能减排技术产品。总结推广济钢、莱钢、鲁北化工等企业重视技术创新、推进节能减排的经验,引导企业加强产学研联合,围绕本企业、本行业节能减排的难点问题,集中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同时,鼓励企业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和人民币升值的机会,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际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提高全省工业技术装备水平。开展了节能周活动,举办了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会,筛选了150多项技术产品进行重点推介,为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三是突出抓好三个“节能100项”的组织实施。 “十一五”期间重点推广的100项重大节能技术、100项重大节能装备,建设100项重大节能示范项目,目前第一批已各选50项并向社会作了公布。
(四)突出抓好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以加强管理推动节能减排。一是抓好千户重点用能企业降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的意见》,从加强节能管理、推广节能技术、实行节能考核等方面对千户企业节能降耗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展了能源审计和对标活动,强化了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控。今年前三季度省重点考核的千户重点企业主要产品单耗稳步下降,49项指标中,有44项同比下降,占89.9%,实现节能量342.3万吨标准煤。二是抓好重点领域节能。推进建筑节能,发布实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广新型建筑模式,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建材。目前,全省17个市、18个县级市和17个县城已实现禁实目标。促进交通节能,重点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淘汰故旧汽车、船舶。强化机关节能,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抓好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改造。三是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创建节约型城市、节约型企业、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学校、节约型村镇、节约型社区活动,着力提高全社会节约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树立“节能减排、从我做起”的良好风尚,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资源综合利用带动节能减排。一是推进循环经济试点。总结推广了济钢、鲁北、海化、新矿等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组织省内外知名专家对省重点培育的10个循环经济型城市,20个循环经济型园区的实施方案进行论证,督促有关城市、园区抓好落实。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力度。认真做好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和监管,促进和规范行业健康发展。今年上半年,全省共认定了61家企业的64个产品和22台发电机组,审核通过了35家企业的78台发电机组报国家审批。目前,我省享受国家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企业达到634家。前三季度,全省资源综合利用实现产品产值(当年价)263.7亿元、同比增长25.95%,实现利润19.76亿元、同比增长13.64%,利用工业固体废物3722万吨。三是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对56家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实施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四是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在济南、淄博、烟台等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积极探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模式,努力建设功能齐全、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各种生产性和生活性废弃物。五是着力发展太阳能供热、太阳能发电和太阳能照明等技术。利用节能专项资金,采取定额补贴的方式,支持宾馆、学校等单位建设太阳能集中供水系统。目前,全省现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生产企业100多家,年产值巳达30多亿元。
(六)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以监督检查促进节能减排。一是实行节能减排责任制和问责制。节能减排指标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将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17个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并与各市政府、重点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加快建立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完善行政规章。成立了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实施了“十一五”节能标准发展规划和2007年工作计划。目前已起草完成80项节能标准,其中颁布实施21项,34项通过公示,即将颁布实施。出台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节能奖励办法、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强化节能减排法规政策依据。三是加大了节能减排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对各市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监督检查,实行一季一调度,半年一通报,年底考核兑现。加强节能执法。组织开展了三次节能专项监察活动。截至目前,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共监察300余家企业,提出节能建议1356条,对135家节能违法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 我省节能减排工作出现积极变化,初步扭转了“十五”以来单位能耗上升势头。在2006年单位能耗下降3.46%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全省单位GDP能耗又比2006年下降2.38%,同比下降4.7%。但2006年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给“十一五”今后几年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保障机制,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更加注重运用市场、科技、法律的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节能减排,重点抓好六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市场手段促进节能减排。认真贯彻落实差别电价和超耗能加价有关政策,运用市场手段促进“两高”企业节能。组织各市进一步加大对本地区高耗能企业排查力度,逐个甄别,确定应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企业名单,由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差别电价。组织实施超耗能加价试点,总结经验,完善办法,全面推广,促进企业节能减排。二是认真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围绕电力、钢铁、化工、石化、焦化、有色等行业,选择一批重点企业,着力抓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热电联产等重大节能专项示范项目。继续实施“三个100项工程”,加快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宾馆和高校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组织实施阳光宾馆、阳光高校工程,推进交通、建筑和消费等其它重点领域的节能工程。三是突出抓好重点企业节能。做好能源计量、统计、定额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能源审计、节能对标活动,提高节能管理水平。2008年,力争千户重点耗能企业比2005年实现节能1036万吨标准煤。四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山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在完善重点培育的循环经济型城市、园区和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大力实施循环经济“123”工程,努力探索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着力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以汽车零部件为重点,积极开展装备再制造,促进我省装备再制造产业发展。加快推广循环经济先进适用技术,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健全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为政府强化循环经济管理提供依据。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提高工业“三废”利用水平。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立法步伐,建立健全以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等为重点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五是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进一步修改完善《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争取年内出台。按照《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在企业中大力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启动清洁生产评价工作,树立一批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六是加强节能减排监测和监察。落实国家《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的实施方案》和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提高节能减排统计、分析水平。组织开展节能专项监察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各种节能违法行为。建立严格的节能行政执法主体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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