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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中国服务贸易状况
2007-11-08 14:32  文章来源:综合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一、2007年上半年中国服务贸易基本情况

2007年上半年,中国服务贸易规模稳步增长,逆差同比有所下降。服务贸易收支总额为1149亿美元,同比增长33%。其中,服务贸易收入559亿美元,增长39%;支出590亿美元,增长28%;逆差31亿美元,下降44%

(一)运输收入和支出均较快增长,逆差有所下降

货物运输收支是中国国际运输收支的主要组成部分。受货物贸易进出口快速增长和国际运费上涨等因素影响货物运输收支较快增长,其中收入136亿美元,增长45%;支出184亿美元,增长16%;逆差48亿美元,下降25%

(二)旅游支出增长快于收入顺差略有上升

随着国际交流的不断加深以及国民收入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中国对外旅游收支均有所增长。其中收入179亿美元,增长22%;支出146亿美元,增长27%;顺差33亿美元,增长5%。入境旅客人次同比增长6%。从入境旅客客源地看,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中国澳门占旅游收入的43%,其他国家和地区入境旅游人次和收入也有较大幅度增长。从出境目的地看,中国居民主要去往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日本、韩国、东南亚各国以及欧美地区。

(三)建筑服务收支较快增长

建筑服务收入19亿美元,同比增长44%;支出13亿美元,同比增长30%;顺差6亿美元,同比增长82%。自2002年以来,中国建筑服务一直保持顺差,且顺差规模逐年扩大。

(四)保险服务逆差进一步上升

受货物进出口较快增长的影响,保险服务收支增长也较快。其中收入5亿美元,增长70%;支出48亿美元,增长19%;逆差43亿美元,逆差上升16%

(五)金融服务逆差有所扩大

金融服务收入1亿美元,增长15%;支出3亿美元,增长176%;逆差2亿美元,增长4.4倍。逆差扩大主要是由于中国境内企业赴境外证券市场上市引起的金融服务费用支出增加。

(六)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增长较快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收入19亿美元,增长56%;支出10亿美元,增长11%;顺差10亿美元,增长165%。近年来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一定程度上反映中国相关行业的竞争力和活力。

(七)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逆差进一步扩大

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收入1亿美元,增长22%;支出39亿美元,增长20%;逆差38亿美元,增长20%。近年来,该项目逆差连年攀升,反映了中国企业较多依赖技术引进并较多使用了境外专利权和特许权,而自有专利的国际竞争力较弱。

(八)咨询收支规模大幅增长

咨询收入49亿美元,增长44%,占服务贸易总收入的比重为9%,与年同期基本持平;支出51亿美元,增长44%,占服务贸易总支出的比重较年同期提高了1个百分点;逆差2亿美元,上升69%

(九)其他商业服务顺差增加

其他商业服务(包括转口贸易买卖、佣金、回扣等)收入130亿美元,增长54%;支出81亿美元,增长72%;顺差49亿美元,增长31%

 

    二、2007年上半年中国服务贸易主要特点

    (一)服务贸易增速高于货物贸易,但总水平仍相对偏低。服务贸易规模同比增长33%,增速较年同期上升了15个百分点,较同期货物贸易增速高10个百分点其规模与货物贸易规模比为18.3比上年同期1:9.0的比例有所提高。但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仍相对偏低,其规模仅占国际收支总规模的6%同期货物贸易占比高达49%

(二)服务贸易逆差为2001年以来同期最小。由于服务贸易收入增速高于支出增速11个百分点,服务贸易逆差同比下降了44%,达3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减少主要是传统逆差项目之一的运输服务逆差同比下降了25%,旅游、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建筑服务以及其它商业服务等四项传统顺差项目的顺差同比分别增长了5%165%82%31%

(三)传统服务贸易收支规模保持增长,但占比有所下降。当前,中国服务贸易收支仍主要集中在运输和旅游服务项目上,其中收入分别占服务贸易总收入的24%32%,支出分别占服务贸易总支出的31%25%。两个项目总收支同比增长25%,比服务贸易总体增速低8个百分点,占服务贸易总收支的比重为56%,较上年同期下降4个百分点。

(四)高附加值服务收支增速高于服务贸易总体增速,逆差有所扩大。计算机信息服务、咨询、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以及广告宣传等四个高附加值服务项目总收支为185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总收支的16%,同比增长36%,比服务贸易总体增幅高3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高4个百分点。但这四个项目的收入79亿美元,增长44%;支出106亿美元,增长30%;逆差28亿美元,增长1%

(五)服务贸易地区结构不平衡。中国服务贸易收支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和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中西部服务贸易规模较小。特别在咨询、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项目上,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占有较大份额,中西部地区所占份额较小。

(六)服务贸易主要伙伴国家(地区)基本保持稳定,集中度较高。中国服务贸易收支前十名伙伴国家(地区)占中国服务贸易收支的近3/4。其中,服务贸易收入来源国(地区)排名前五位的是中国香港、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支出目的国(地区)排名前五位的是中国香港、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澳门。

 

三、影响当前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因素

(一)制约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因素

第一,国内第三产业发展总体相对滞后。2007年上半年,中国第三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为39%,低于经济发达国家60%以上的平均水平。近年来,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各项承诺的履行,作为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基础的国内第三产业面临结构调整与加快发展的多重挑战。一方面,国内传统服务行业仍处于低水平、低附加值的发展阶段,拓展国际市场和应对外来竞争的能力较弱;另一方面,高附加值、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型的金融业、高新技术和科技产业尚处于学习和借鉴外来经验的阶段。

第二,传统服务行业仍需进一步发展。中国服务贸易中传统行业为运输、旅游等贸易依赖型或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也是目前服务贸易进出口的主要行业,仍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其中,中国国际运输集中在货物运输方面,国际客运服务规模较小,这与国际旅客运载能力有限、国际航线较少、业务起步较晚、竞争力相对不足有关。即使是占主导的货物运输行业,也在航运工具投入量、运载能力、运输成本、定价能力和服务水平等方面,与国际知名货运企业存在差距。国际旅游方面,近年来,在大力发展入境旅游、适度发展出境旅游战略的指导下,中国开展了较多入境旅游推介活动,逐年增加居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使得旅游产业规模得到扩张,旅游客源结构有所调整,已从旅游资源大国转变为旅游经济大国,并成为亚洲地区迅速崛起的新兴旅游客源国。下一步,还需进一步提升旅游产品品质,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加大相关宣传推广。同时,通过规范出境旅游活动,提升居民出境旅游质量。

第三,高附加值行业竞争力提升有限。从具体行业看,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行业属于中国高附加值行业中收入增长较快、发展较为迅速的产业,而金融、保险、咨询等行业的竞争力相对较弱,反映了这些领域起步较晚,且相关服务主要限于国门之内的现状。

第四,专业人才储备缺口较大。专业人才储备的积累是服务行业技能水平提高、创新能力发挥的保障。近年来,中国高附加值服务行业对人才储备的需求很大,尤其是在以高附加值、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为特征的金融、咨询、计算机服务等服务行业,由于专业技术的积累和服务意识的提升,对人才的专业素质和实践经验提出更高要求,使得相关高层次服务人才的缺口较大。

(二)促进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因素

第一,社会对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认知和支持逐步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不断提高层次和水平。在此推动下,国内各界对加快服务贸易发展、促进国民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认知逐步提高,并加大了支持力度。首先,中国加强了服务贸易发展统筹协调工作,包括明确中国对外贸易要实现从偏重货物贸易转向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协调发展;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与分析;开展跨部门服务贸易相关行业沟通与协调;提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和加快培育服务贸易龙头企业的措施等。其次,中国部分具有潜力的行业,如软件服务和建筑服务等行业,通过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推介力度等,开始呈现加快发展的势头。

第二,鼓励和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环境继续改善。近年来,中国修订和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国际服务贸易提供了发展空间,这其中包括《对外贸易法》(修订)、《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民用航空法》等。此外,在涉及服务贸易管理的诸多环节,中国也逐步放松管制或限制,为服务贸易加快发展提供了政策条件。

 

四、2008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展望

2008年,在全球产业升级继续推动服务贸易较快发展的有利条件下,中国服务贸易规模将继续扩大,但服务贸易收支仍将保持一定逆差。随着货物贸易规模的扩大、跨境人员流动的增长以及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运输和旅游等传统服务行业收支规模将继续扩大。受2008年承办奥运会因素的影响,中国旅游和客运服务收入将较快增长。但随着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外资进入高附加值、资金技术和知识密集的金融、通信等领域,市场竞争加剧,对境外技术和服务的需求短期内将进一步扩大,有可能带动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进口的进一步增长。


2007年上半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状况

金额单位:亿美元

          

收 支 合 计

  

 

差额

金额

增速(%

金额

增速(%

金额

增速(%

服务贸易总额

1149.2

33

558.9

39

590.3

28

-31.4

   1.运输

319.5

27

135.5

45

184.0

16

-48.4

   2.旅游

325.3

24

179.4

22

145.9

27

33.4

   3.通讯服务

10.6

57

5.9

68

4.7

45

1.3

   4.建筑服务

31.4

38

18.8

44

12.6

30

6.2

   5.保险服务

53.0

23

4.8

70

48.2

19

-43.4

   6.金融服务

3.7

115

0.8

15

3.0

176

-2.2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29.2

37

19.5

56

9.8

11

9.7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40.6

20

1.1

22

39.5

20

-38.3

   9.咨询

100.8

44

49.4

44

51.4

44

-2.0

  10.广告、宣传

14.6

26

8.8

28

5.8

23

3.0

  11.电影、音像

1.5

54

0.9

77

0.6

29

0.3

  12.其它商业服务

211.7

61

130.4

54

81.3

72

49.0

  13.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7.2

48

3.6

38

3.6

59

0.0

资料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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